独立法条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