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二章 立项和编制第七条规划编制单位应对规划立项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属日常工作或任务实施期限少于3年的,原则上不编制规划。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