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地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和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应加强对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规划工作的指导。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