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文化和旅游部规划工作由政策法规司归口管理。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总体规划,统筹协调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配合政策法规司做好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文化和旅游部规划工作由政策法规司归口管理。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总体规划,统筹协调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配合政策法规司做好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