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第三章 衔接和论证第十八条规划编制单位应在规划报批前,委托研究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对规划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报告。参与论证的机构和专家,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