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三章 衔接和论证

第十五条

文化和旅游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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