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二章 立项和编制第十一条拟报请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由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会同相关司局,与国家发展改革部门进行立项衔接。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