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9日建设部颁布的《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建房〔1997〕12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建设部发布的规章的规定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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