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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