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