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的公告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制定认证认可行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开放透明、充分协商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科学技术成果,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活动的管理水平,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做到技术上先进、内容上合理。

制定认证认可行标应当重点聚焦战略新兴领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关键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等需求。涉及融合发展的新兴技术领域,支持联合制定认证认可行标。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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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的公告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