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的公告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的公告第三十八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国认科〔2018〕15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