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的公告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立项、制定与修订
第二十一条
认证认可行标承担单位对社会公众意见进行汇总和研究,形成认证认可行标送审稿,报送认可检测司进行技术审查。
经委托的技术支撑机构可以承担认证认可行标送审稿审查工作。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立项、制定与修订
认证认可行标承担单位对社会公众意见进行汇总和研究,形成认证认可行标送审稿,报送认可检测司进行技术审查。
经委托的技术支撑机构可以承担认证认可行标送审稿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