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体现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的区域性、差异性等特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风险勘查领域,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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