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矿产资源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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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