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章 实施第三十七条矿产资源规划期届满前,经国务院或者自然资源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矿产资源规划进行修编,依据本办法有关规定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