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章 实施第三十一条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等活动,应当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