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实施

第三十一条

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等活动,应当符合矿产资源规划。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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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