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章 实施第二十八条矿产资源规划审查报批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规划文本及说明; (二)规划图件; (三)专题研究报告; (四)规划成果数据库; (五)其他材料,包括征求意见、论证听证情况等。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