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编制

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矿产资源规划,应当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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