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编制

第二十二条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期限为5年至10年。 矿产资源专项规划的期限根据需要确定。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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