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编制

第二十一条

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 (二)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三)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切实可行; (四)体现系统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整装勘查、集约开发、综合利用和发展绿色矿业的要求。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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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