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电信主管部门开展调查工作,适用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定。电信主管部门处理匿名举报,不适用本规定关于期限、答复和告知的规定。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