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三章 办理

第十六条

举报人就同一类事项提出多个举报,或者多个举报人就同一类事项提出多个举报的,电信主管部门可以合并处理、答复。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的通知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