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三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监管需要对消费金融公司开展监管评级,评级结果作为衡量消费金融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程度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以及市场准入的重要依据。
- 制定机关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监管需要对消费金融公司开展监管评级,评级结果作为衡量消费金融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程度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以及市场准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