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五十四条

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加强贷款品牌自主管理,规范合作机构营销宣传行为,避免合作机构服务品牌与消费金融公司自身品牌混同,保证营销内容真实合法和符合公序良俗。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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