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六章 合作机构管理第四十六条消费金融公司不得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不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监管要求的机构提供的增信服务;不得因引入担保增信放松贷款质量管控。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