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第三十五条

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建立与资产规模、业务特色和风险状况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健全适应业务特点的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