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设立与变更

第十二条

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变更、终止、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行政许可程序,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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