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
收养评估内容包括收养申请人以下情况: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等。
收养申请人与被收养人融合的时间不少于30日。
- 制定机关
- 民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收养评估内容包括收养申请人以下情况: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等。
收养申请人与被收养人融合的时间不少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