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

发现被监督检查对象可能存在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科技部或者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依法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措施; (二)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三)依法对相关物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鉴定。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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