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五条独立法条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科技部和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监管力量,配备行政执法人员,依职权对人类遗传资源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依法履行人类遗传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