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调查与登记第二十四条科技部在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调查等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研究,逐步建立我国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清单目录,并适时修订完善。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