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调查与登记第二十二条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调查每五年开展一次,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