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二章 总体要求第十八条科技部制定并及时发布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备案等服务指南和示范文本,为申请人办理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提供便捷和专业的指导和服务。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