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援外标识的使用范围第七条经国际发展合作署同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相关援外项目及援外活动中使用援外标识。制定机关国际发展合作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