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援外标识可以根据需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一同使用。国旗图案的印制和使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制定机关
国际发展合作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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