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援外标识的管理

第二十条

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制作和安装援外标识,并按规定使用援外标识。

制定机关
国际发展合作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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