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三章 援外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第十条

对于成套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援外标识应当安装于醒目位置,所使用的援外标识载体应当采用耐久材料制作,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标识载体的制作和安装办法。援外标识载体上除标识图案外,还可以包括国旗图案、项目信息等。

制定机关
国际发展合作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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