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二百三十条

第十章 不停航施工管理 / 第二节 不停航施工的批准程序

第二百三十条

在机场内进行的不停航施工,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向机场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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