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 / 第一百七十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七章 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 / 第四节 电磁环境的管理第一百七十五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最新的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