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六十五条

第七章 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 / 第二节 障碍物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五条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经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研究认为对航空器活动地区、内水平面或锥形面范围内的航空器的运行有危害时,应当被视为障碍物,并应当尽可能地予以拆除。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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