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六十四条
第七章 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 / 第二节 障碍物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于不高出进近面但对目视或非目视助航设施的性能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物体,应当消除该物体对这些设施的影响。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 / 第二节 障碍物的限制
对于不高出进近面但对目视或非目视助航设施的性能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物体,应当消除该物体对这些设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