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四十二条

第六章 机坪运行管理 / 第四节 机坪作业人员管理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未经机场管理机构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在机坪内从事与保障作业无关的活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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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四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