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三十八条
第六章 机坪运行管理 / 第三节 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一百三十八条
所有在机场空侧工作的人员在航空器活动区发现有疑似航空器零件的异物时,应当立即报告机场管理机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立即设法判断零件的可能来源,若初步判断为航空器零件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立即将信息告知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各航空器维修部门。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机坪运行管理 / 第三节 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
所有在机场空侧工作的人员在航空器活动区发现有疑似航空器零件的异物时,应当立即报告机场管理机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立即设法判断零件的可能来源,若初步判断为航空器零件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立即将信息告知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各航空器维修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