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三十条

第六章 机坪运行管理 / 第三节 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一百三十条

保障车辆、设备在为航空器提供地面保障作业时,其他车辆、设备不得进入该机位作业区域。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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