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二十条

第六章 机坪运行管理 / 第三节 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一百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损坏、挪用、占用、遮挡机坪基础设施和设备。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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