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 / 第一百二十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二十条第六章 机坪运行管理 / 第三节 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第一百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损坏、挪用、占用、遮挡机坪基础设施和设备。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