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六章 机坪运行管理 / 第二节 航空器机坪运行管理

第一百一十七条

旅客步行通过机坪上下航空器时,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安排专人引导。旅客通行路线不得穿越航空器滑行路线,任何车辆不得横穿旅客队伍。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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