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一十条
第六章 机坪运行管理 / 第二节 航空器机坪运行管理
第一百一十条
航空器滑出或被推出机位前,送机人员必须确认:
(一)除牵引车外的其他车辆、设备及人员等均已撤离至机位安全区域外;
(二)廊桥已撤至廊桥回位点。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机坪运行管理 / 第二节 航空器机坪运行管理
航空器滑出或被推出机位前,送机人员必须确认:
(一)除牵引车外的其他车辆、设备及人员等均已撤离至机位安全区域外;
(二)廊桥已撤至廊桥回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