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零三条

第六章 机坪运行管理 / 第一节 机坪检查及机位管理

第一百零三条

航空器进入机位前,该机位应当保持:

(一)除负责航空器入位协调的人员外,各类人员、车辆、设备、货物和行李均应当位于划定的机位安全线区域外或机位作业等待区内;

(二)车辆、设备必须制动或固定;有液压装置的保障作业车辆、设备,必须确保其液压装置处于回缩状态;

(三)保障作业车辆在等待时,驾驶员应当随车等候;所有设备必须有人看守;廊桥活动端必须处于廊桥回位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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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零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