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第一百零一条

第六章 机坪运行管理 / 第一节 机坪检查及机位管理

第一百零一条

机位调配应当按照下列基本原则确定:

(一) 发生紧急情况或执行急救等特殊任务的航空器优先于其他航空器;

(二) 正常航班优先于不正常航班;

(三) 大型航空器优先于中小型航空器;

(四) 国际航班优先于国内航班。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机位调配细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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