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待定)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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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待定)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